我会与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全民参与节能建设绿色北京”活动
[编者按] 节约能源,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首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责任。2005年10月,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出资支持我会开展节能减污活动。我会当即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以燃气供暖锅炉节能改造项目为重点的“全民参与节能、建设绿色北京”建议,随即开展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报如下:
建立组织,开展工作。为做好“全民参与节能、建设绿色北京”工作,2005年10月,我会成立了以江小珂理事长为首,配备了一名专职,3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邀请全国房地产科技情报网集中供暖分网温丽主任为顾问的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开展工作。
调查研究,摸清底数。 2005年10月开始,我会对空调及燃气供暖锅炉节能改造技术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对4个节能科技公司及10个节能改造锅炉房进行了调研。数据表明,燃气供暖锅炉节能改造技术确有很好的节能减污效果和经济效益、且能延长锅炉寿命。全市现有及即将实施的煤改气及将新建的燃气锅炉采用节能技术后至少可节约天然气3亿立方米/年。所需费用1-3年内即可收回。得到了市环保局、市节能环保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赞同和支持。
致信市长,提出建议。在温丽主任提供的多年运行管理数据和经验的基础上,由江小珂理事长和温丽主任提出了关于尽快进行燃气供暖锅炉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于2005年12月致信张茅副市长并王岐山市长,二位市长批转给市发改委,要求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
签订协议,确认责任。2006年2月,我会与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关于捐赠“全民参与节能,建设绿色北京”系列活动专项基金的协议》,确认了活动主题、期限、内容、责任等。
多方争取,形成合力。2006年1-2月,就致市长信的有关问题与市发改委环资处、市节能环保中心、市市政管委供热办研究解决办法。
燃气节能,纳入“标准”。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市规划委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对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的修编工作,已将有关燃气供暖锅炉的节能内容纳入修编方案中。近期有望颁执行。
纳入环保,控制措施。市政府已将市市政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燃气锅炉节能工作列入2006年《北京市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
典型试点,资金支持。2006年3月,我会与北京金房暖通公司签订合作开展燃气锅炉供热节能试点协议,由我会出资15万元支持该公司在海淀区马甸南村燃气锅炉房开展供热节能试点。协议要求,单位面积耗气量由试点前的平均10.6立方米/平方米,降至9立方米/平方米。
对比试验,科学论证。为考察燃气锅炉房节能系统的节能效果,我会与金房暖通公司共同出资委托北京节能环保服务中心监测部于2006年2月9日至2月11日,对朝阳区和平街西苑锅炉房节能措施进行对比试验。结论是:“该锅炉房投入节能系统运行后,在保证供暖质量的前提下,其节能燃气率为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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