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 期

北京环保基金会召开 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0年1月28日,北京环保基金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赵以忻关于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总结和第四届理事会2010年工作建议的报告、基金管理部邢富玲做的财务报告和李晓华监事做的监事工作报告。各位理事一致同意三个报告,表示要团结协作,各尽所能,为开创环保基金会工作新局面,为首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李中根对第四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和名誉职务推荐人选做了说明。各位理事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江小珂为第四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同意李逢敏、八岛继男为第四届理事会顾问,同意赵以忻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刘晓光、李中根、周思、周彤为理事会副理事长,顾家橙为秘书长;会议通报北京环保基金会监事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选派的市环保局副总工、市环境保护科学院院长田刚担任。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修改《北京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第八条的说明,一致同意将“基金会理事会由20名理事组成”改为“理事会由15名理事组成”。 新当选的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赵以忻代表基金会领导成员感谢各位理事的信任,表示要多听取各位理事的意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理事会的重托。 会议由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李中根主持,14位理事出席会议。

第三届理事会的主要工作
* 组建宣讲团,传播绿色文明理念。2004年我会与首都文明办、市科委、市科协等单位共同组建“北京绿色奥运绿色行动宣讲团”,2009年更名为“绿色北京绿色行动宣讲团”。五年来,宣讲团足迹遍布全国22个省市和各区县,共宣讲1400余场,直接受众约50万人次,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已成为知名“品牌”。

* 开展环境教育,提高青少年环境意识。我会与北京市环保宣教中心、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连续五年举办“北京市小学生‘我爱地球妈妈’演讲比赛”和“北京市中学生中英双语演讲比赛”,全市上千所学校、上万名同学参加了演讲比赛征文、预赛、决赛等活动。

* “留住一桶水”活动。我会自2005年就参与了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发起的“留住一桶水”项目。2009年,我会与市教委、市教科院和可口可乐饮料公司联合开展“留住一桶水”活动:全国共有15个城市的150多所学校参与,组建的83支“绿之队”深入社区调研,提出节水方案并加以实施。据估算,通过这个项目大约可节水31余万吨。

* “建设绿色北京,倡导绿色出行”活动。为鼓励和方便市民乘公交出行,缓解交通拥堵,2009年6月,在北京市交通委的支持下,我会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合作,免费向市民发放城市轨道交通图和公交卡夹等形式,2009年下半年共发放“绿色出行指南图”17万套。

* 开展“首创公众参与京城蓝天行动”。2004年至2006年,在市环保局的领导下,在首创集团的资助下,针对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会与首创集团连续三年开展“首创公众参与京城蓝天行动”。三年共发放宣传材料约10万余份,收到竞赛答卷8000多份,市民建议93件;宣讲团深入街道、社区、工地宣讲近百场。试点单位扩展到城近郊8个区的108个街道、669个社区,环保志愿者近万人,涌现出一大批防治尘污染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 “全民参与节能,建设绿色北京”系列活动。2005年,在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下,我会开展 “全民参与节能,共建绿色北京”系列活动,配合市发改委、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在组织宣传、调查研究和节能示范项目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政府已将燃气供暖锅炉推广节能技术改造列入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市发改委也将燃气锅炉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

* “老社区,新绿色”环保公益活动。我会配合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开展的“老社区,新绿色”活动,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社区,指导居民参与节水、防治尘污染,利用乡土植物美化家园等绿色行动,培养了自助绿化、垃圾回收、节水等不同的先进典型,发挥了环境顾问的作用。

* 植树绿化活动。我会与北京绿化基金会、日本国际善邻协会合作,在完成“北京环保志愿者生态林”的基础上,在昌平与延庆交界的关沟地区山地,继续营建 “北京中日民间友谊林”,历时五年,造林100公顷。该项目由蟒山国家森林公园承建,至2009年,圆满完成了造林60公顷,种植白皮松、侧柏、山皂角、黄栌等6万株的任务。 * 科研项目取得新进展。我会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了《中意合作风沙治理项目(北京部分)》和《北京市未成年人环境道德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两个科研项目,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

* 募集资金有所突破。五年共获捐赠资金521.3万元,其中:国内捐赠244.3万元,国外捐赠277万元;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环境保护科研及工作专项资金363.5万元;保值增值所获利息收入38.4万元。五年共支出853.1 万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支出792.7万元,用于行政办公费6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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